(1) 2007.6.1起生效。
(2) 2007.6.1生效:第I篇:目标及范围;第IV篇:供应链中的信息;第IX篇:费用;第X篇:管理局;第XIII篇:主管机构;第XIV篇:生效实施;第XV篇:过渡性措施和最终条款。
(3) 2008.6.1生效:第II篇:化学物质的注册;第III篇:数据共享与避免不必要的动物试验;第V篇:下游用户;第VI篇:评估;第VII篇:授权(许可);第XI篇:分类标签目录;第XII篇:信息;第128条和第136条。
(4) 2008.8.1生效:第135条。
(5) 2009.6.1生效:第VIII篇:对于某些危险物质和配制品的生产、营销和使用的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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